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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该睿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的不断的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的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的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的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的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的跪下,还是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的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的感觉主宰自己神智的情况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止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的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的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的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的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金矿,直到我突破了限定时间,评审摇钟提醒我闭嘴,我如释重负的下台,我很肯定我一个字都没有和岚新给我的草稿重合,当然了“你”“我”“黄金”这些词汇必然是重复的,但除此之外我讲的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东西。
我不知道评审为什么选我当第一名,听到这个结果我也吓了一跳,我急忙去看岚新的脸色,她果然羞愤得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期期艾艾地走到她跟前,我是想道歉的,但岚新一看到我,立即如仇人见面一般,她冲动的举起双掌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周围的同学哄笑起来,就连老师都忍不住微笑,我那时比岚新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个大男孩被一个小巧的女生一把推倒,确实十分滑稽。但大家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岚新推倒我之后仍觉得不解气,抬起一脚用力踩在我的小腹上,我哀嚎一声,老师们全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装作没看见好,还是立即上前喝止岚新,岚新是明星学生,老师也让着她三分。
我想,喜欢上岚新这样的女孩必然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她就像太阳一样,明朗耀眼,给人光与温暖,但一不留神你也会被她灼伤,但不管伤得多重,你也不会期待太阳从此湮灭不再升起。
那次演讲比赛之后不久,岚新就去了英国上中学,我知道她为那次落败耿耿于怀,因为后来我们再在镇上碰到,她完全拿我当隐形的一样。
她越来越美,一再突破我的想象极限和承受极限,有好几次,她远远朝我走来,我立即连呼吸都忘记了,对我而言,她越来越有魔力,可以毫不费力的夺走我的自我。
想接近她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我找不到机会。最渴念她的时候,我就不断的在心中回味从她生日会上偷来的那个吻。
岚新拿不到演讲比赛冠军,心情大坏,厉老夫人为了叫她开心,准许她在生日会上宴请全镇的小朋友,所以我才能有机会被邀请。
我穿了礼服,打了领结,我感觉整个人像被套进套子里面一样,周身不自在,待到我看见岚新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晓得该把手脚放在哪里了,岚新打扮得像个小公主,骄傲的挑着下巴,我当时兴起一个很强烈的念头,我想把那个小小的下巴压下去。
我手忙脚乱地把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岚新。
“黑胶唱片?戈尔德曼你为何不干脆送我木乃伊呢?”岚新尖刻地说,我发现她的上下眼睑都泛着微红、略带浮肿,我想到盛放的桃花,我心猿意马,立即忘记了她对我的凌辱。
其他的小朋友都开始窃笑,包括我的哥哥。
岚新眼珠一转,“我……”
我猜她一定又想到更刻薄的话来攻击我,但厉老夫人及时出面制止了岚新,“说谢谢!”她沉声道。
岚新用力咬着嘴唇,她脸上的表情委屈极了,她显然没料到厉老夫人再度出面维护我,“但是奶奶这个东西我要用它做什么?”
“听!”厉老夫人言简意赅。
“我哪有唱机?”
“我有,我马上让人给你找出来,说谢谢!”
“谢谢你,戈尔德曼!”岚新一边说一边双手抓紧黑胶唱片的边缘。我心想,糟,她要掰断它!
厉老夫人眼明手快,一把夺下唱片,“谢谢你,该睿。”老夫人为岚新打圆场,厉老夫人一向对我十分客气,不像对待小孩倒像对待一个平辈人,但那种客气又带着拒人千里的味道,似乎我是个不能得罪的人。
岚新气得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怀疑假若厉老夫人不在那里,她一定会扑过来狠狠咬我一口。
演讲比赛上抢走她势在必得的金杯,厉老夫人又公开维护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岚新鼓动所有的小朋友孤立我,她以为我会识相自动离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被孤立惯了,我才不在乎那些,能和岚新多相处一会儿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
大约我的如影随形又惹恼了岚新,她放弃被小朋友们众星捧月的荣耀,一个人躲得不知踪迹。我四处找她,我想我大约对她身上的香气太敏感了,我几乎立即就找到她,她溜到厨房,站在小杌子上,她正在偷吃生日蛋糕。其实蛋糕就是为她做的,少不了她的,她偷吃只是因为好玩刺激,她常常不由自主做一些愚蠢的事,然后放声大笑,似乎找到了数之不尽的快乐。
“岚新!”我唤她。
岚新吓了一跳,“嘘!”她转身,看清是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我一直记得她那个表情,像个睡醒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房间的小孩子,震惊又不解。
蛋糕只做了一半,我不明白厨娘为何走开了,也许是岚新找借口支开的。
岚新把沾了奶油的手指送进嘴巴里吮吸,她又抹下一块白色的奶油,她看了看我,她在犹豫,是否要贿赂我确保我会帮她保守秘密,她的手指轻轻翘起,我走近了几步,我很渴望,我想也许我脸上的某种神态打动了岚新,岚新朝我靠过来,“我……”她已经准备把那抹奶油喂给我吃了,恰在这时一条叭儿狗闯了进来,岚新立即改变主意。
她把奶油喂给小狗吃,然后挑眉看我,她目光流转,一脸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笑容。令我难堪,给她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后来听说岚新做生意做得十分成功,我一点都不意外,岚新天生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懂得如何操控别人,懂得如何令别人在她面前臣服。
我讪讪的,然后红着脸退了出去。
后来岚新从酒柜里偷了好几瓶酒出来,又被我发现。岚新威吓我,“你若说出去,我就割掉你的舌头!哼!”她打开一瓶红酒,瓶口对着嘴巴,咕噜灌下去。
我想劝阻她的,她才十二岁,这种尝试实在为时过早,岚新冲动热血,总是不计后果的寻求刺激,她就是那种荒唐又轻率的人,你告诉她那是一个没出口的迷宫,她却说里面一定惊险好玩,然后不管不顾的冲进去。
溢出来的红酒顺着岚新的嘴角一直流到她细嫩洁白的脖子上,她放下酒瓶,咳了几声,脸蛋越发显得红艳,她不耐烦地对我说,“你还不滚?你别指望我会分给你喝!走!”她像驱逐流浪狗那样驱赶我。
她实在太美了,我挪不开脚步,我厚着脸皮,“那是一首很好听的蓝调歌曲,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想向岚新解释我为何送她那张黑胶唱片。
“戈尔德曼,你瞎子呀,我厉岚新像是会听蓝调歌曲的人吗?哼,这个世界没有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我厉岚新!”她骄纵的说,她皱起小巧的鼻尖,我联想到张牙舞爪的小猫,这只小猫误认为自己是老虎。
她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世界没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她厉岚新,我在心里默然的想。
“你还不走?”岚新动了动足尖。
我猜想她可能想踹我,我不由退开几步,别看岚新小巧玲珑,她揍起人来可不像个女孩,上次被她踩了一脚,我肚子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褪。我暗自戒备的举动逗笑了岚新:
“戈尔德曼,你为何老是这样鬼鬼祟祟的?”
我有点难过,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留给岚新的印象是鬼祟的,因为我太喜欢偷偷凝视她吗?
“你确定你真的要做这个?”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瓶,若被厉老夫人发现,她绝饶不了岚新,我为岚新担忧。
“怎样?你想向我奶奶告状吗?”岚新柳眉倒竖,神色凝重,“你这个卑鄙的……”岚新突然闭嘴,乌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转,她又对我笑道,“我们一起喝!”她大大咧咧的把她喝了几口的那瓶酒塞给我,然后自己又开了一瓶,“bottoms up!”她提起酒瓶朝我手中那瓶用力撞了一下,“哦,”她的眼珠又转了转,“也许我该说……”她换了另外一个干杯的说法,那种说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很猥亵的意思。
我当场涨红了脸,岚新哈哈大笑,“戈尔德曼你真逗!”
我的心情立即好了很多,她说我很逗。
我小心翼翼的举起酒瓶,把瓶嘴对准自己的嘴巴,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我的大脑被这个不断翻腾的念头搅成一团糨糊。
“奶奶说成年之前都不可以喝酒,屎!”岚新毫不犹豫的说脏话,她在我心目中的光环立即又添一重,“我今天非喝醉不可,这就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生日礼物!”岚新大声宣告。
这算哪门子生日礼物?我心想,但岚新显然乐此不疲,她手中那瓶酒已被她干掉一半。
她这种豪气的样子令我深深着迷。她永远这么冲动,鲜活得令谁也无法忽略她,像一朵总是开到篱笆外面的花。
“好了,你可以走了!”她的神色又是一变,“我烦着呢!”她摆摆手。
我很想问岚新是为了什么事情心烦,在我心目中岚新一直都是没有烦恼的女孩,像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只有幸福,没有失落。但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恋恋不舍的走开,提着那瓶酒。
岚新低着头灌酒,真的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人说,在你死前的那一刻你的一生会在你的眼前一一闪现。我不明白这种说法是如何流传开来的,因为一个死去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死前那一瞬间看到过什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除非真的有鬼魂,有阴间。
在我的那一瞬间,我的人生回放的那一瞬间,我再度看到了那个画面,岚新倚着墙,她闷闷不乐,手里提着喝了一半的酒瓶,白裙像雪花簇拥着她,裙摆染了几点酒红,惹人遐想。
其实,我当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我走开;其二,我留下来,问她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我不明白我为何选择了走开。只有这一次,我的懦弱令我觉得羞耻,在我死前那一刻。
我知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岚新要我滚蛋,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应该回身问上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即使最完美的计算机程序也有漏洞,人生亦如此,只有勇气加运气才能成就某种意外,比如岚新意外的对我和颜悦色,然后回答我,我不好,我们可以谈谈吗,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云聚云散,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午后,风又轻又软在身体周围缭绕,绕出人淡淡的倦意。岚新一边打秋千,一边打呵欠,没一会儿,她脖子一软,她睡着了,金合欢花缠绕在秋千索上,像个金色的穹顶围绕着岚新,岚新如同被无形的魔法囚禁了,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随风轻摆,显得那么安静,像被写进童话故事的公主,所有不符合公主身份的特质都被删除了,她靠在秋千上午憩,枕着一只雪白的绸缎枕头,枕头边缘上美丽的木耳花边和岚新衣裙上的蕾丝花边交映在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甜美,我认为她是走进了我的白日梦,我从藏身的桉树后面转出来,我看到一个不能抗拒的机会,我可以亲近她的机会,我无数次的在自己梦境中幻想,我拥抱了岚新,像拥抱了太阳一样,我任由那炽烈的热力烤炙我的身体,我用那种皮焦肉烂的痛驱散脑海中那些虚妄的思绪,有时候疼痛是提醒你的存在的最好的方式,如同我对岚新的痴恋,恋得这么可怜,但我得到我要的快感。
在我的幻想中,拥抱岚新的感觉一定像拥抱一捧荆棘,痛彻心肺却真实无比,我拉了拉她的头发作为试探,她的柔滑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困惑,我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唇,我没感觉到任何令我的嘴唇火辣辣的东西,有的只是一种娇软细腻的触感,像是最精细奶油或是半化的巧克力。
我感觉到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倾斜了一下,我晕眩起来,找不到自己双脚的位置,我不敢再亲她一下,我怕刚刚的那种感受是错觉,那种令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开来,包括大脑的褶皱都舒展开来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我逃开了。我不敢相信我品尝了幸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会幸福的人。
幸福是幻境,任何人类个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们只是顺着由炭火围成圆圈行走的蠢货,由起点跋涉到终点,满身火星与灼痛,却原来只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所以你可以一直坐在起点,你的人生不会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期待快乐期待幸福,那么坐下来幻想。
但当我偷偷亲吻熟睡的岚新的时候,我被一种不期而至的幸福击中。命运给了我一个意外。
当我扑进火海的时候,我在想,岚新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再也不是秋千架上的睡美人了,我再也不能潜伏在靠近她的地方,趁她不备悄悄接近她。
如果你认为生命很荒谬的时候,那么放弃它会变得十分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痛揍我的哥哥,我想大不了我打死他再给他偿命。
哥哥说,那是个贱货,主动跑来献吻。
热血一下冲进我的脑袋,我扑向我的兄长,如同我扑进火海,是的,没错,我找死,当岚新嫁了人,冠了别人的姓,她还是那个岚新吗,我可以拿来在白日梦里幻想幸福的岚新?
岚新是我在这个荒谬的人世间唯一牵挂的,她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活着的感觉,会激动会愤怒会脸红会惊讶,当这种牵系被割断的时候,我活着或者死去完全不再重要。
我从火海冲出来,我几乎听见死神在我耳边尖啸,急救人员试图拦阻我,但我推开他们,我拼命的奔跑,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一次这么尽力地做一件事,我知道通过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我可以很快的抵达厉家的大宅,岚新会在那里。
嗯,也许我跑不了那么远,但是我想,就算我不能死在岚新的怀抱中,至少我可以死在她的视线中,或者,再退一步,我可死在接近她视线的地方,我突然好希望我曾经告诉过岚新,嗨,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因为我从来不去争取。
我觉得后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一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后悔?
我拼命狂奔,我知道我每多迈一步,都意味着我更接近我可能会拥有的幸福,其实我真的应该告诉岚新,嗨,我喜欢你。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命运给了我第二个意外,岚新象一朵雪绒花一样被风吹进我的怀里。
“该睿!”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很轻、很痛楚。这是岚新第一次不连名带姓地喊我。
嗨,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告诉她,就算她拒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就快变死人了,我决定告诉她,但我做不到,黑暗夺走了我的意识。
八、厉岚新
该睿在医院苟延残喘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才撒手人寰。
我是不是又用错了成语?唔,不管了,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有用错成语的权利,不要再挑剔我,我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
我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伤心欲绝?
屎!随便你们怎么笑话我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厉岚新永远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挺起脊梁一如既往的面对周遭的人不能认同的眼光,我总会证明她们错了,因为我是厉岚新,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糟的厉岚新,不像该睿那个怪胎,他总是可以搞糟一切事情,只是救个火而已,他也有办法因此而死去!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喜欢他。人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对不对?比如你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一次性流出多少眼泪。我就不知道原来我可以一直流泪,不休息。日夜变换,用我红肿的双目看出去,一切都是哀伤的模糊的红色。
亲戚们在议论,他们以为任性的我又在玩那些只为了让自己寻开心的花样。
萧恩焦头烂额,他以为我又在捉弄他,像我曾经加诸在他身上那些可怕的恶作剧。
他以为我是在和他玩婚前恐惧症。
哈,真好笑,没人相信我厉岚新真的会痛彻心肺,痛不欲生。我平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冷酷绝情?
我不是在玩!我不是在玩!我并不是那样的玩世不恭!我不是!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吃不睡,整整三天,我如此自苦,他们仍然认为我是在玩!我第一次发现寻求别人的理解这么难,尤其当你有了不合常理的举动的时候,我由此想到了该睿,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人生多么艰辛,他从来不曾被人理解过,枉论接纳。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我止不住自己的懊悔。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究竟是如何错过他的?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我们俩个还裹着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长久的相识,我们竟然还是错过了。
我该怪谁?命运?
不,不,我从不推诿自己的过错,这次我该怪的人,是我自己。
祖母总是说,岚新,你真的不认为你应该检讨你的人生态度,你不是太阳,没有人是太阳。
我不听,我总是不听。于是,今天,我伤痕累累。每想到一件我是如何错过该睿的小事,我的心灵就受到一次鞭笞。
我一直都是言语如兵的女子,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敢和我斗嘴,我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把老实人气得三天吃不下饭或者当场痛哭流涕。
“怪胎!当然是怪胎!”我记得我这样说过,“如果该睿•戈尔德曼还不算怪胎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残疾儿童可被称为畸形了。”
于是该睿多了一个绰号,“怪胎”。
我曾那样不遗余力的折辱他。
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讨厌该睿,在我愚昧无知的童年时代。
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我不能忍受谁比我得到更多的夸赞,但是祖母总是对该睿赞不绝口。
其实,祖母的那些夸奖都十分公正。祖母说,该睿一天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祖母不是抬高该睿,也不是打压我,祖母只是说出了事实,但童年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可怕”的事实。如今回想,该睿确实一眨眼就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摄进脑海,而我才看了一行字而已。
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满可爱的,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的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的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的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的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的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的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的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的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的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的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的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
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的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的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的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的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的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的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的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的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的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的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的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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