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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损索赔对象认定法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下列对象索赔:
①向提供该类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要求赔偿;
②如上述经营者因原企业分立、合并已不存在,可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③如是使用他人执照的违法经营者,就直接找其赔偿;
④如是在展销会顾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在展销会期间可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可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
⑤如因受虚假广告误导而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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