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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威尔逊 [美国]埃德加·爱伦·坡
这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始终阻止我作恶,
这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
我暂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何必拿真名实姓来糟蹋面前这张白纸呢。这姓名早害得我一族人受尽嘲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风言风语,并没有将我这族人的无比丑名远传天涯?啊,天字第一号无可救药的浪子呵!——难道你心如死水,对尘世始终感到冷漠?对人间的荣誉、人间的鲜花、人间的雄心大志始终感到冷漠?——在你的憧憬和仙境之间,难道并不是永远笼罩着一重乌云,稠密、阴郁、无边无际的乌云?
近年来,我遭到难以形容的不幸,犯下无法宽恕的罪行,如果本文中可以不谈,今天就不谈了。近年来这段日子里,我突然陷入罪恶的深渊,目前就是单单打算说明这层原因。凡人往往一步步地堕落。仁义道德好比披风,刹那间从我身上一齐飘落。我仿佛迈着巨人般的大步,越过相当寻常的无耻境地,堕入远胜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的深渊。请容我交代,由于什么意外——由于什么事故,才犯下这种罪行。死神一寸寸逼近;死荫反而使我安下了心。我穿过朦胧的幽谷,一味渴望世人的同情,这无异是说,一味渴望世人的怜悯。只求他们相信,我多少受了人力无法控制的环境的摆布。但愿他们看了下文的细节,替我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中,找到小小一块天数的绿洲。我要他们承认一件不得不承认的事,就是说,以往的考验或许不算小,可是,如此考验,至少凡人从未经受过,当然从未如此堕落过。难道就从未如此痛苦过?难道我当真不是生活在梦中?一切荒诞的幻景真是恐怖绝顶,神怪之至,难道不会把我吓死?
我这族人素以幻想丰富、性子暴躁著称;在我襁褓时代,已经显出完全秉承这种祖传的性格。一年年成长,就一年年显著;由于种种原因,害得我朋友实在焦虑,对我自己也是绝对不利。慢慢的我一意孤行了,专爱胡思乱想,心里忽喜忽忧,一发不可收拾。我父母生性优柔寡断,又患有跟我类似的先天虚弱症,对我那特殊的坏习性简直无可奈何。他们曾经费过心血,可是软弱无力,不得其当,结果终于一败涂地,我当然大获全胜。从此以后,我的意见便成了家法;到了少数孩子不用牵着走路的年纪,他们就任凭我畅所欲为,一切都让我自作主张,只有名义上不是如此罢了。
我回忆起最早的学校生活,总不免想到英国一个雾蒙蒙的村里,那幢凹凸不平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村里有不少疙瘩满身的参天巨树,房屋全都异常古旧。说实话,那历史悠久的古镇,确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仙境。目前,我仿佛感到绿荫浓密的大街上那份提神沁脾的凉爽,仿佛闻到无数灌木散发出的那份清香,仿佛重新怀着说不出的欣喜,战栗的感觉,听到深沉、空洞的教堂钟声,每隔一个钟头,冷不防地阴沉沉响了起来,飘荡在寂静的苍茫暮色中;那描绘回纹的哥特式尖塔,就在暮色中沉睡呢。
说不定,详细地追忆一下那学校的种种情况,和发生的件件事情,我心里就痛快,抵得上目前能感到的一切喜悦。我眼下即是处境悲惨——悲惨,天呐!居然千真万确——读者就会容许我写上几段杂乱无章的琐事,这么乱跑野马来找寻慰藉,尽管是微不足道的,不过昙花一现罢了。何况,这些琐事虽然极其平常,甚至荒诞,但照我看,跟时间地点一联系,反而显得意外的重要,因为我认出在当时,命运初次向我隐隐提出了忠告,此后就一直保佑我了。那么且回忆一下吧。
上文中提到过,那栋房子历史悠久,凹凸不平。院子广阔,围着坚固的砖头高墙,墙头涂着一层灰泥,插着碎玻璃。这牢房般的堡垒成了我们活动的天地;每周只有三次看得到墙外的世界。盼到星期六下午,在两位助理教师的陪伴下,才可以集体出去一次,到附近田野里散步;每逢星期日,早晚两次,照模照样地排成队伍,到村里仅有的一座教堂中做礼拜。我们的校长就是这座教堂的牧师。我经常坐在偏僻的楼座条凳上,望着他迈着庄严的步子,慢慢走上讲坛,心里这份诧异和惶惑有多大呀!这位牧师道貌岸然,一脸慈祥;法衣闪着亮,飘飘忽忽;假发套扑满粉,又硬又大——难道不久前,那个脸色铁板,身穿鼻烟色衣服,手持铜箍,执行书院中铁纪的,就是他?啊,真是荒谬绝伦,根本无从解释!
那笨重围墙的一角,阴沉沉的开着格外笨重的一扇大门;星罗棋布的钉满铆钉,冒出参差不齐的尖钉。一见这扇门,不由人退避三舍!除开上述三次定时定目的出入之外,从不打开;因此每逢巨大的铰链吱轧一响,眼前就出现了无数神妙事物——不少事物,值得认真观察,值得认真三思。
那辽阔的场地形状凹进凸出,有不少宽敞的壁凹,最大的三四个连成了一片运动场。地面平坦,铺着又细又硬的砂砾。我深深记得上面既没有植树,也没有设凳,更没有任何类似的东西。当然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之类的灌木;但说真的,只有碰到难得的机会,才走过这块圣地,譬如头一次进校,末一回离校,还有父母亲友来接我们,我们喜洋洋回家去过冬至节,或夏至节。
那幢房子呵!——多么古色古香的一所旧厦!——在我眼里,真是座迷宫呵!迂回曲折的走廊长得没尽头;匪夷所思的翼房多得数不清。随时随地都分不出自己究竟在楼上还是楼下。从这一间到那一间,难免不碰到三四级梯阶,或上或下。此外,套间多得数也数不清,想也想不到,一间套一间,套来套去套不完,所以我们对这座府邸的看法,跟想到“无穷大”的概念相去不远。我在里头住了五年,和其他十八九个学生分配到一间小寝室,可我始终弄不清这一间究竟在哪个偏僻角落里。
我们教室是那房子里最大的一间——我不由认为,这是天底下最大的一间。房间很长,很狭,暗沉沉,低压压,哥特式的尖窗子,橡木的天花板。在远头阴惨惨的一角,有间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是我们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期”的密室;建筑坚固,房门笨重,“老师”不在,我们大家情愿活活打死,也不敢开一开门。教室的另外两个角落里,还有另外两个相仿的斗室,固然远不及校长那间令人肃然起敬,但照旧叫人毛骨悚然。一间是“古典文学”助理教师的讲坛,一间是“英语兼数学”助理教师的讲坛。教室四下,横七竖八地杂乱放着无数课桌课椅,颜色漆黑,陈旧破烂,堆着不少翻黑的书籍,乱得不可收拾;上面刻满缩写字母,还有连名带姓一齐刻上的名字,稀奇古怪的图案,还有刀子多次刻下的其他花样,因此远在好久前,就面目全非了。房里一头放着一只大水桶,另一头搁着一只巨型大钟。
从十岁起,我就关在这古老书院的四堵巨墙内,度过五年,心里倒不气闷,也不厌烦。童年时代幻想丰富,用不着想到外界的人事沧桑,也不必借此自娱;明明是沉闷、单调的学校生活,偏偏热闹非凡,后来在稍为成熟的青年时代,过的虽是奢侈生活,到了发育完全的成年时代,过的虽是罪恶生活,却没有这么热闹呢。但我必须认为,在我脑子初步发育的过程中,一定有很多地方迥乎寻常乃至越出常轨的。就常人来说,幼年时代的一切,到了成年时代,难得留下鲜明的印象。一切全是灰暗的影子——依稀、变幻的记忆——对淡淡的喜悦和虚无的辛酸的模糊回忆。可我不是这样,至今往事历历在目,跟迦太基奖章上的字样一般分明、深刻、经久;在童年时代,我必定像成人,深刻有力地意识到这一切事情了。
可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光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呢!清晨梦回醒来,夜晚闻铃上床;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日,和散步、运动场,和场上的吵闹、游戏、勾心斗角——由于一种淡忘已久的慑魂魔法,这一切难免引起不少动人的事件,无数有趣的故事,说不尽多少变化无常的感情,讲不完多少有声有色、惊心动魄的刺激。“啊,铁器时代才是黄金时代!”
说实话,我生来热情,幻想丰富,目空一切,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慢慢的,但是自然而然的,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都听我摆布了;所有同学都听我摆布了,唯有一个例外。这就是一个跟我同名同姓的学生,虽然我们并没有沾亲带故;其实倒也不稀奇;尽管我出身贵族,我的姓名却很普通呢,根据时效权利,看来远在古时,就成了平民百姓的共有财富。因此我在本文中自称做威廉·威尔逊——跟真名真姓相去无几的假名假姓。按照学生的说法,所谓“我们同行”的当中,唯有同名同姓那人,才敢在课堂上的学习方面,运动场上的运动和吵闹方面,跟我较量一下,才敢不盲从我的主张,不遵照我的意思,不用说,无论我在哪方面独断独行地发号施令,他也都敢横加拦阻。天下只有孩子中的大亨,对低能的伙伴的专制,才是无上的绝对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我,害得我坐立不安;尽管在大庭广众下,我一定要对他作威作福,漠视他那套主张,私下里却见他害怕,也不得不认为他那么轻易就和我并驾齐驱,恰好证明他占了上风,我便益发坐立不安了;既然我不愿做他手下败将,就得不断斗争。可话说回来,其实只有我自己才承认他占了上风,甚至承认和我并驾齐驱;我们同学不知怎么竟全蒙在鼓里,连疑心都不疑心。说真的,他和我较量,跟我作对,尤其是又放肆又执拗地和我抬杠,厉害虽然厉害,但比较隐蔽。看来他既没有野心跟我作对,也没有暴躁性子,反使我占他上风。他和我较量,大概单凭一时兴起的欲望,才跟我作梗,教我吃惊,害我丢脸;不过有时候,我心里禁不住交织着诧异、自卑和愠怒,看到他诽谤我,侮辱我,反驳我,竟还带着一种亲热,绝不相称,讨厌到极点。我只得认为,他自高自大,目空一切,摆出一脸恩公,俨然以保护人自居的无耻神气,才会有这种特别举止。
说不定,就因为威尔逊举止中这一亲热样子,加上我们同名同姓,无巧不巧的又是同天进校,书院里高年级学生当中才流传开我们是弟兄的说法。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往往不会非常认真地调查。其实威尔逊和我家根本不沾一点亲,这在前文中我想大概已经说起过了。如果我们是弟兄,不用说,准是双胞胎;因为我离开勃兰斯比博士那家书院之后,无意中听到说,同名同姓那人生在1813年1月19日——这真算得上惊人的巧合,因为那天恰正是我的生日。
说来也怪,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量,他那种反对精神也真叫人受不了,害得我不断提心吊胆,但我对他竟恨不起来。不用说,我们几乎天天吵嘴,他一边当着人面,总是输给了我,一边却好歹想出办法,让我心里有数,得胜的本该是他。可是,我的自尊心,和他那份地道的尊严,总使我们保持所谓“泛泛之交”的关系,另一方面,倒也有不少意气特别相投的地方,我心头便滋生一份感情,或许是因为两人所处的地位,才没法化成友谊吧。我对他究竟抱的是什么感情,确实不易理解,连形容一下,也不容易。这种感情错综复杂,说也说不清;有几分意气用事的敌视,但还不算仇恨,有几分敬重,较多的是尊敬,不少成分就是畏惧,外加说不尽的好奇,惹得我心乱。对心理学家,倒用不着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一对拆不散分不开的好友。
毫无疑问,我们之间存在着微妙关系,因此我对他的一切攻击(攻击真不少,明枪暗箭都有),并不是表示跟他不共戴天,誓不两立,只是嬉笑怒骂,冷嘲热讽,看看不过对他开玩笑,其实却刺痛了他的心。话又说回来,我在这上头尽管用尽心机,哪怕方法想得再妙,也难免有失;因为同名同姓那人生来谦逊、沉着、严肃之至,碰到欣赏自己那套刻薄的笑话,这份严肃真是无懈可击,绝不肯落人话柄。说真的,我只找得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可能是先天性的病,他的敌手,不像我那样给他逼得走投无路的,决不钻这空子——我这对头冤家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育器官有毛病,无论什么时候,都提不高嗓子,只会细声细气地耳语。我可不放过手边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钻这空子。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可说是多种多样,他有一个花招,叫我大伤脑筋。照他那份聪明,开头怎会发现用如此小事来招我生气,这个问题我根本弄不清,可他发现了这一着,就常用来害我头疼。我一向讨厌自己这个庸俗的姓,这个非常普通的名字,就算不是平民百姓的名字也罢。这名字好比毒鸩,灌进我耳朵里,我进校那天,另外一个威廉·威尔逊也到了书院,我对他生气,为的是他也叫威廉·威尔逊,对此就格外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取了这名字,这名字就会给喊上两遍;他会经常出现在我面前;正是这一可恶的巧合,他的日常作业势必时时和我搞混。
因此,碰到精神上或肉体上,跟这对头冤家有雷同之处,心头那份火就愈来愈厉害。我当初还没发现我们两人居然同年;但倒看出个子一般高,还看到连身材容貌都像得出奇。我一听到高年级班中流传谣言,说什么我们是亲戚,也就不由生气。总的一句话,只消听到人家暗中说,我们两人的性情、容貌、身份样样相仿,我虽小心地不露声色,私下里还是大为不安。其实何必疑心我们同学曾将这种雷同之处当作话题呢,他们连看都没看到这些,只不过提到我们是亲戚罢了,何况这还是威尔逊本人先提出来的。但显而易见,他却从各方面都看到了,还跟我一样完全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下,竟看到那么多叫人头疼的事,正像前文交代过的,只好说是他眼光特别锐利吧。
从他一言一语,一举一动中,却看得出他要跟我学得维妙维肖;他这角色演得真叫出色。我的服装倒容易模仿;我的走路姿势和一般举止也不难学像;尽管他发音器官天生有病,连我的嗓音,他都没放过。我声音洪亮,这当然不打算模仿,可是,语调竟学得一模一样;还有他那特别的私语,也成了我嗓音的回应。
目前,我不敢形容,看到这幅活灵活现的肖像(称做漫画可不公道),心里如何六神不安。唯有一点可以聊以自慰——分明只有我自己才看到;我也只消忍受同名同姓那人会心的微笑和异样的冷笑就行了。他眼看在我心头播下的种子扎了根,便知足了;我尝到了他送的苦果,他就仿佛暗暗得意。他这么聪明地尽力模仿,终于成功,原倒不难博得一片喝彩声,谁知他偏偏不计较。全校同学竟没觉出他那套阴谋,竟没看到他妙计已售,随着他拿我嘲笑,这真像个谜,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好几个月,总是解不开。大概是他潜移默化地学了去,人家才没一下子就看出吧;否则的话,我没有落人笑柄,八成是因为学我样的人神气活现,不屑讲究形式(凡是头脑迟钝的只看到画上的形式),仅仅流露出我本人的全副精神,让我独自沉思,暗自苦恼。
我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他对我装出一副讨厌的恩公嘴脸;经常多管闲事,跟我抬杠。这种抬杠时时是不客气地劝告一番;不是开门见山地劝告,而是来下暗示,打个隐喻。我好生厌恶地受了下来,一年年长大,这份厌恶就一年年厉害。但如今事隔多年,我还是干脆说句公道话,不妨承认,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那对头冤家出的主意是错误,是傻事,像他这么年纪轻轻,看来经验不足的,犯那种错误,干那种傻事,倒很平常呢;我也不妨承认,他的一般才干和世故人情要不比我强的话,至少道德观念比我高得多;我也不妨承认,他那种意义深长的暗示包含了金玉良言,我要不经常觉得不顺耳,今天我这个人就可能比较善良,也可能比较幸福,可当初偏偏深恶痛绝,根本不屑一听。
但事实上,他那样讨厌地监督我,我终于变得倔到了家,我心目中他那份 劲真教人受不了,对他的愤恨就愈来愈露骨了。上文中早讲过,和他同学的头几年工夫中,我对他的感情倒不难化为友谊;可是,在书院的末尾几个月中,尽管他平时那副爱管闲事的脾气,无疑减轻了几分,相形之下,我心里反而大大增添了誓不两立的仇恨。有一次,他大约看出来了,从此以后就躲开我,或者说假装躲开。
我要没记错的话,大约就在那段时期,我跟他大吵了一场,他竟然一反往常,忘了提防,明目张胆地敢说敢为了,这么露骨倒跟原来个性多少不同,我发现——或者说自以为发现吧——他口音中,神气里,外表上不知有什么,教我开头不胜惊愕,后来又深感兴趣,眼前依稀看到襁褓时代的事——心里翻江倒海似的涌现一大堆还没记性那时的事。想要抒述折磨我的心情,最好还是说,我好容易才摆脱这份心理,远在多久以前的岁月中,乃至无比遥远的日子里,我已经认识眼前这人了。话可说回来,这一幻想来也来得快,去也去得快,转眼间就消失了;我提到一笔,不过是说明我就在那天,跟同名同姓的怪人谈了最后一次话。
那幢古旧的巨厦,以及无数翼房中有几间相通的大房间,是大多数学生的宿舍。但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鸡零狗碎;一幢广厦设计得这么笨拙,难免没有零星房间。这不过是斗室罢了,只能安顿一个人,谁知,经过勃兰斯比博士的经济头脑一番打算,竟也给布置成宿舍。其中一间小屋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留校第五年的年尾,也是上文中刚提到的那次吵架之后,一天晚上,人人都入了梦乡,我就起了床,拿着灯,走出寝室,蹑手蹑脚地穿过一条条狭窄的走廊,到对头冤家的卧房里。我早打算耍一下恶毒的花招,拿他开心,可是总没得手,如今就有意付诸实现,决心让他感到深藏我心头的那份恶意。到了他那间斗室,我将灯放在门外,盖了罩子,悄没声儿地进去。我走前一步,侧耳倾听他那平静的鼻息声。心里拿准他睡着了,就转回身,取了灯,再走到床前。床上严严密密地挂着帐子,我要实现计划,就慢条斯理地悄悄掀开帐子,雪亮的灯光顿时亮闪闪地照在他身上,我眼光也同时落在他脸上。我看了一眼——顿时浑身酥麻,好似冷水浇背,胸口起伏,双膝发软,心里无缘无故地害怕起来,可真受不了。我直喘粗气,将灯放得低些,凑近他脸庞。难道威廉·威尔逊的容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说真的,我看清他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又仿佛并不是这副模样,顿时打起颤来,仿佛发了疟子。这副容貌上有什么吓得我这样惊慌失措的?我定睛一看——心里的念头恰似乱麻,转得我头晕目眩。他清醒时,可不是如此模样——的确不是如此模样。同一姓名!同一面貌!同一日子进入书院!还有他莫名其妙地死学我的步伐,我的声音,我的习惯,我的举止!难道他一贯存心挖苦地学我样,没有鬼使神差,真能变成我目前看到的这副模样?我吓坏了,浑身发毛,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马上离开那古老书院的校舍,一去就不回头。
我在家里一味游手好闲地过了几个月,不知不觉中就成了伊顿书院的学生。过了短短一段日子,勃兰斯比博士那家书院中出的事全都淡忘了,至少回忆起来,心情上是起了明显的变化。这出戏的真相——惨事——无影无踪了。我这才有机会怀疑自己是否失去理智;我要不奇怪人们怎么那样轻易上当,窃笑自己竟然秉承那么活跃的想象力,根本难得想到这一问题。在伊顿书院过的生活,也不可能使这种疑惑减轻一二。我到了那里,马上不顾死活地投入了荒唐生活的漩涡,除去泡沫般的昔日琐事,一切都给冲洗了,一切深刻或重要的印象都给淹没了,脑海里留下的唯有过去生活中的道地放荡行径。
话说回来,我可不想在本文中描述荒淫无耻的生活——我就是偷偷摸摸地逃避学校当局的耳目,过着这种公然藐视法律的生活。三年工夫的荒唐生活,白白糟蹋了,只是害我根深蒂固地沾染了坏习惯,此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有点异常,我过了一星期花天酒地的荒淫生活,邀请了一小批绝顶放荡的学生,到卧室里来偷偷举行盛宴。我们在深更半夜碰头;因为准备吃喝玩乐地闹个通宵。酒流成河,也不愁没有其他更危险的诱惑;所以昏天黑地地闹得正欢,东方早已发白。我玩着纸牌,又喝醉了酒,满脸通红地,正粗野不堪地坚持再干一杯,猛然看到房门一下推开了一半,又听到门外传来仆人火急燎毛的喊声。他说有人请我到门厅去谈话,看模样明明很急。
我醉得晕头转向,冷不防给人打扰了,竟没有吃惊,反倒正中下怀。顿时踉踉跄跄往前走,不消几步,就到了校舍的门厅。低矮的门厅里并没有张灯;这时刻根本不准点灯,只有半圆形窗户外射进了朦朦曙光。我刚一脚踩上门槛,只见有个年轻人的身影,个子和我不相上下,穿着件雪白开司米晨衣,式样新颖,跟我当时穿的一件相仿。借着朦胧亮光,才看到这一切;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刚走进去,他就赶紧迈开大步到我面前,一把揪住我胳膊,这副举止一看便知他心里急得不得了,他朝我耳朵里悄悄说出这几个字:“威廉·威尔逊!”
我顿时神志清醒了。
看到这陌生人的态度,在亮光中看到他翘起一只手指,指着我,颤个不停,我不由感到无限惊讶;但这并没有深深打动我的心。一听到低沉的嘘嘘怪声中蕴藏着严重的警告,尤其听到他悄声说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那种语调,腔调,声调,心头才禁不住涌起无数往事来,好比触到了蓄电池的电流,心里不由一震。我还没恢复知觉,他却已经走得不见影踪了。
这件事虽在我错乱的脑子里,留下鲜明的印象,但不久也就淡忘了。说真的,几个星期来,我始终认真地打听,或者说一味发疯似的猜测。我不想装作认不出那怪人,就是他死不罢休地管我账,总拿那套含蓄的忠告折磨我呀。不过,这个威尔逊究竟是什么人,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安的是什么心?这一连串问题都解答不了;我只弄清楚,他家突然遭到飞来横祸,在我逃出勃兰斯比博士的书院那天下午,他只得离了校。但没过多久,我不再考虑这一问题了;又专心只想动身上牛津大学去。不久便到了那里;我父母的虚荣心真大到极点,我就此得到一笔旅费和一年花销,这才能随意过着向往已久的奢华生活——才能跟不列颠那帮神气活现的豪门子弟,比一比挥霍的本领。
有了那笔干坏勾当的本钱,我不由兴高采烈,那天生的脾气就此变本加厉,一发不可收拾,拼命大吃大喝,连普通的礼节都不顾了。但掉转笔头来细细描写那放浪行为,可不像话。顺便提一笔就行了;在浪荡子当中,我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要是将一大批新奇的荒唐勾当一一列出,在当时欧洲最最荒淫的大学里,那长长一串日常罪行录中,我还添得出不少呢。
然而,即使在这家大学里,说来也难以相信,我竟失去了君子风度,大大堕落,竟至打算摸熟职业赌棍那套下流逐顶的骗术,一旦精通了卑鄙的花招,便经常拿来试验,叫一些低能的同学上当,我的收入本不算小,借此又可添上一笔。这种事怎能教人相信呢?但事实就是如此。不用说,我肆无忌惮地作奸犯科,是因为丧尽天良,缺德之至,这虽不是唯一原因,但倒是主要原因。这个愉快、坦白、慷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中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照他那帮跟班的说法,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见异思迁的荒唐;他忽发奇想,才会犯错;他那罪行,不过是轻率而大胆的放浪行为。说真的,我那批不可救药的无耻伙伴里头,有谁不愿替他辩护,说他头脑不正常,哪会疑心他在玩牌上要花招呢?
至今,我在玩牌上,已经一帆风顺地要了两年花招,忽然大学来了一位暴发户,青年贵族,名叫葛兰丁宁,据说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阔绰,财路也照样来得容易。我不久就看出他心眼欠灵,自然把他当作好对象了。我常常怂恿地玩牌,还用赌棍的老一套诡计,让他赢得相当可观的一笔钱,手到擒来地引他上钩。这条毒计终于可以实现,我就在自费生普瑞斯登先生的宿舍里,跟他见了面,一心巴望成败在此一局。普瑞斯登先生和我们两人全是知己,不过,说句公道话,他对我的阴谋倒是丝毫不疑。为了把这出戏演得更有声色,我早就想法招来八九个人凑成一伙,小心翼翼地将玩牌这事装作顺便提到,在我存心提出骗他上当的圈套里,发起打牌。要想简单地谈谈一件缺德的事,卑鄙的手段绝不能略而不谈,在赌博中,这倒是司空见惯,因此实在奇怪,怎么还有人糊涂得上了当。
我们玩到深更半夜,我这条诡计终于实现,葛兰丁宁就成了我唯一的对手。我们两人玩的也是我心爱的“埃卡特”其余的人对我们一掷千金很感兴趣,早扔掉手里的纸牌,站在周围袖手旁观了。这暴发户闯入了我在上半夜撒下的迷魂阵,喝了个痛快,如今正紧张不安地洗牌、发牌、打牌;我看,他这么不安多少是喝醉了,但也不是绝对如此。转眼工夫,他已经欠了我一大笔钱,我冷眼看他喝了一大口红葡萄酒,果然不出所料,开了口——向我提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来的数目已经大得了不得啦。我装腔作势,推说不愿意,一再不肯,惹得他破口大骂,我才假装怄气地依了他,终于答应下来。不用说,那不过证明这条肥羊完全落在我的圈套中了;不出一个钟头,他的赌债就加了四倍。他原来喝得满脸通红,一时渐渐消褪;真没料到,如今竟见他脸上一片死白,实在吓人。我刚说,真没料到。我曾经起劲地打听过,据说葛兰丁宁富可敌国;他眼下输掉的一笔款子,数目固然可观,但想来还不至于真的生气,更不会这样发急。我一下子生出了这个念头:他酒刚落肚,就醉倒了。我正想坚决主张不再赌下去,要说这是出于什么不大纯洁的动机,还不如说心里希望在伙伴面前保持我的人格,谁知这时意听到左右那伙人的表示,又听到葛兰丁宁突然万念俱灰地叹了一声,我才知道我这样害得他倾家荡产,他就成了大家同情的对象,连魔鬼也不忍对他下毒手呢。
这时我是怎么副样子,可不易说明。大家看到那冤大头的不幸遭遇,都为难地摆出一副愁容;一时间寂静无声,看这伙人中一些比较正经的,怒悻悻地向我投来藐视或责备的眼光,我禁不住感到脸上热辣辣的。目前我甚至还愿坦白说,当时我心里急得不得了,一转眼,冷不防地出了件意外,才算松了口气。又宽又沉的摺门一下子砰的大开了,那股冲劲真是势不可挡,房里烛火赛过变戏法,顿时全灭了;将灭未灭之际,我们刚好看清有个陌生人走进来,个子和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着披风。但如今房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只感得到他站在我们当中。他这么鲁莽地闯了进来,我们不由瞠目结舌,惊魂未定,忽听得这不速之客开口了。
“诸位,”他悄声道,这种私语又低又清晰,教人终生难忘,吓得我魂飞魄散,“诸位,请原谅我这么冒昧,我不过是来尽本分罢了。那人今晚牌局中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他真正的为人,你们还没认清。我因此向你们提供一个干脆办法,让你们晓得这非拆穿不可的事。你们有便,请把他左手袖口的衬里搜一下;那件绣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找得出几小包东西,请你们也搜一下。”
他说话之际,大家全不出声,静得连绣针掉地都听得清。说完,他转身就走了,来也来得突然,去也去得突然。我的心情,描述得出吗?要描述吗?难道得说我吓得要死?千真万确,实在来不及琢磨了。大家当场七手八脚地把我狠狠揪住,炮火霎时间又亮了。接着他们把我搜了个遍。袖口衬里中找出了玩“埃卡特”时不可缺少的花牌;晨衣口袋里找出了几副纸牌,跟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这几副就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大牌的两头微微凸出,小牌的两边稍稍鼓起。碰到这么副牌,上钩的鱼照例直里砌牌,势必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却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这冤大头一张可以计分的大牌。
事情一败露,任凭他们怎么发火,我都不会感到难堪,倒是他们默不作声,满脸不屑,或是若无其事,一脸冷笑,那才叫人难堪呢。
“威尔逊先生,”我们主人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拿掉脚下一件极其豪华、皮子珍贵的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您的东西。”(那天很冷;我临出房,在晨衣上披了件披风,来到赌牌的地方,才脱掉。)“我看不必搜这件被风(他脸带冷笑地看着被风的褶裥),再找出您那套玩艺的证据了。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但愿您心里有数,您必须离开牛津——不管怎样,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蒙受耻辱,羞愧得无地自容,要不是全神贯注在一件意想不到的奇事上,听到这番难堪的话,大概早就肝火上升了。我穿的披风是珍贵皮子缝的;有多珍贵,有多值钱,可不敢说。式样也是我独出心裁的设计;我在这种无聊事上总爱挑剔,近乎荒唐,犹如花花公子。所以,普瑞斯登先生在房里把门附近的地上捡起一件披风,交给了我,我竟出乎意外地发现自己的一件早已搭在胳膊上(自然是不知不觉搭上的),还看出递给我的那件只是相仿的一件,什么都相仿,连扣带都没两样,这一惊非同小可,真近乎恐惧了。我记得那揭我底,害苦我的怪人身上披着件被风;我们这伙人中也只有我才技披风。我不露声色,取了普瑞斯登给我的那件披风;人不知鬼不觉地放在自己的一件上面;绷着脸,瞪着眼,头也不回地出了房;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就匆匆离开牛津,上欧洲大陆去了,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愧。
我逃也是白逃。蹇运仿佛洋洋得意地紧紧迫着我,说真的,这正表明蹇运那样不可捉摸地把我摆布,目前还不过开头呢。我到了巴黎,简直还没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兴致勃勃地管我闲账了,真是可恶之至。一年过了又一年,我心里始终忐忑不安。坏蛋!——在罗马,他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地跟我作梗,不让我称心!在维也纳,也是如此——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说实在的,我在哪儿不是怨得暗地咒骂他呢?对这种不可思议的虐待,我终于慌慌张张地拼命逃避了,好似逃避瘟疫;但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是白逃。
我三番五次的暗自寻思,问着这一连串问题:“他是什么人?——他从哪里来?——他安的是什么心?”谁知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十二万分仔细地研究他乱来监督的形式、方法和主要的特征。但就从这上面也看不出个究竟来。说实话,他晚近时时跟我作梗,在这无数事例中,分明没一件不是想破坏我的计划,阻挠我的行动的,这些计划要是万一实现了,未来是难免会造成不幸的灾祸的。但对态度这么神气的大亨来说,这真是不值一提的辩白!对遭到这么执拗,这么不逊地横加阻挠的独行其是这样一种天赋权利来说,这真是微不足道的补偿!
我也不由看到,久久折磨我的那人始终小心谨慎、出奇巧妙地存着个怪念头,穿着和我相仿的衣服,每逢跟我作梗,总想尽办法,随时随地都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至少这也不过是十足的做作,十足的愚蠢。难道一时间,他还以为在伊顿书院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了我的——在罗马不让我称心,在巴黎不让我报仇,在那不勒斯不让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那被他诬称做贪心的欲望满足的——我的心腹之患,附在我身上的魔鬼,我认不出这人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威廉·威尔逊——那个同名同姓的人,那个伙伴,那个对头——勃兰斯比博士的书院中那可恨又可怕的对头冤家么?不见得!——我还是赶紧把压轴戏唱完吧。
至今我一直苟且偷安,听凭威尔逊这么神气地把我摆布。威尔逊的高尚人格,大智大慧,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本领,我一向肃然起敬,再加他天然生就的和假装出来的其他一些特征,也同样使得我产生极为畏惧的心理,我就此知道自己软弱无能,也由此想到对他那独断独行的命令,尽管不愿意听,但还是盲从的好。谁知最近我却沉酒醉乡;教人发疯的酒力影响了我祖传的性情,害得我愈来愈受不了管教。我开始诉苦——犹豫——反抗。难道我认为自己愈来愈坚定,折磨我的那人愈来愈游移,不过是凭空幻想?就算如此,我如今也渐渐感到一种炽烈希望的鼓舞,到后来心底深处终于形成坚定不移、孤注一掷的决心,不愿再听人家支配了。
一八××年,狂欢节之际,我在罗马参加了那不勒斯总督德·布罗利奥府中举行的化装舞会。我在酒桌边滥喝一通,比平时还喝得痛快;这时刻一间间房里挤得满坑满谷,空气窒息,逼得我肝火上升。我好容易才挤过乱糟糟的人群,气得我七窍冒烟;因为我急着想找到年迈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位又年轻、又放荡、又漂亮的夫人,请容许我不说出心里动的是什么下流念头。她以前早就无耻地悄悄跟我谈过她化装成什么角色。我一眼看到她,就三脚两步地朝她走去。这当儿,忽然觉得有只手轻轻按上我肩头,耳边响起了那终生难忘、细声细气的该死私语。
我真气疯了,顿时朝着跟我如此作梗的那人转过身,恶狠狠地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身上披着件西班牙式蓝丝绒披风,腰际系着条猩红皮带,挂着柄长剑,一张黑绸面具蒙住了脸。
“无赖!”我道,气得声音发哑,每说一字,心里就像火上添把油,“无赖!骗子!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把我缠死!跟我来,要不就一刀扎死你!”说着不由分说,拉着他脱出人群,离开舞厅,到隔壁一间小会客室去了。
一进房,我气呼呼地将他推开。他踉踉跄跄地跌到墙脚前,我咒了一声,关上门,叫他拔出剑来。他不过犹豫一下,就幽幽地叹了口气,默默地拔出了剑,摆开防御的架式。
这场斗剑时间当然不长。我受了各种各样刺激,气得发了狂,直觉得一条胳膊里有着无穷臂力。不消几秒钟,就拼了命将他逼到壁板前,他顿时落在我掌心中了,我眼都不眨地一剑刺进他的心窝,一次又一次捅着。
这当儿,有人想扭开门栓。我赶紧去挡住,不让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到奄奄一息的敌手身边。我一看到眼前这番情景,心里那份惊愕,那份恐惧,人类中有什么语言可以恰到好处地说明呢?我掉开眼光不过一刹那工夫,但只消一刹那工夫,房里上首或者说远头的布置,分明起了显著的变化。原来不见镜子的地方,如今竟搁了一面大镜子;开头我还当心乱,错看的呢。我吓得半死,一步步朝镜子走去,只见自己的影子迎面过来,脸上一片死白,溅满血迹,脚步摇晃,好似腾云驾雾。
我刚才说,看来是这样,其实并非如此。原来是我的敌手——原来是威尔逊,他正呻吟待毙,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早扔在地上,如今还在地上。身上的衣服没一件不像我的——触目而奇特的五官没一样不像我的,甚至绝对相同,丝毫不差!
那就是威尔逊;可他说起话来再也不像耳语,我还真以为是自己说话呢:
“你得胜了,我服输了。不过,从今往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都死了心!我活着,你才存在——我一死,请看看这影子,这正是你的影子,瞧你把自己毁得多彻底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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