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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点事儿。一个风平浪静的早晨,我们跟他一起出海捕鱼,海面上升起一股白蒙蒙的浓雾。虽然船离海岸不到三英里,我们却看不见海岸,盲目地划着桨,不知驶向何方。我们埋头划了一整天、一整晚,到早晨才发现,船不是划向岸边而是直向大洋深处驶去。距离陆地起码有六英里。因为晨风迅猛,我们又饿极了,冒了不少风险,吃了不少苦头,才安全返回。
        主人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不再轻易冒险。他有一条从英国船上抢来的长艇,于是命令木匠——也是一个英国奴隶,替他在长艇中部打造一个小舱室,就像驳船上的那种,舱内留一块空地掌舵和拉主帆索,舱前可容一到两人站立和升降风帆。这个小艇用的是三角帆,帆杠在舱顶转动。小艇低矮、舒适,可容他和一两个奴隶躺下,可放一张桌子吃饭,有一些小储藏柜放他爱喝的酒,尤其是可放面包、米饭和咖啡。
        我们常常驾这条船出去捕鱼,因为我精于此道,他总是带上我。一次,他跟当地一些有身份的摩尔人相约出海游玩或钓鱼,为此,头一天晚上,他在艇上备好了比平常多好几倍的吃食,还叫我从大船上拿来了装满火药和子弹的猎枪,计划边钓鱼边打猎。
        按他的吩咐,我一切准备就绪,把船刷洗干净,将旗挂上,凡是待客的东西一应俱全,谁知主人独自一人来到船上,告诉我客人临时有事不来了,命我像通常那样带上那个摩尔人和孩子出去捕鱼,因为客人会来吃晚饭,还叫我一捕到鱼就送回家,我一一应承下来。
        就在这一瞬间,原先想逃跑的念头噌地冒了上来,因为我发现手里有一条小船,主人又不在。我开始为旅行而不是捕鱼做准备,我明白自己考虑欠周密,连往哪儿去都没想过,管它呢,只要能离开此地就成。
        一开始,我伪装对那个摩尔人说,我们需要一些给养,因为我们不应该随便吃主人的食物。他深以为然,拿来了一大篮当地饼干,三罐淡水。我知道主人装酒的箱子在什么地方,这些酒显然是从英国船上夺来的战利品。趁那个摩尔人还在岸上,我把酒瓶挪到小船上,好像以前它们就摆在那儿。我还顺便带了一大块蜂蜡,约50磅重,一包绳或线,短柄小斧,锯子,锤子,这些东西后来都派上了大用场,尤其是蜂蜡,可以制成蜡烛。我又为他下了一个套子,他也糊里糊涂钻了进去。他的名字叫以斯梅,人家叫他摩利,所以我叫道:“摩利,我们主人的枪都在船上,你去弄点弹药来,兴许能打上几只小鸟呢。”我知道弹药放在大船上。
        “行呀,”他说,“我弄一些来。”
        他拿来两个大皮制弹药袋,一个装有一磅半多火药,另一个装有五六磅子弹,通通放到小船上。同时我还在舱室内找到主人的火药,我把箱里一只大瓶子倒空,把火药装在里面。等一切所需的都准备好后,我们驶出港口去捕鱼。港口要塞的把守人认识我们,毫不理会。划到离港口一英里处,我们落下帆,开始钓鱼。不凑巧,那天刮的是东北偏北风,跟我的意愿恰好相反,要是刮南风的话,我肯定能到达西班牙海岸,至少可以到加第斯海湾,我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只要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就行,其余就仰仗命运的安排吧。
        我们钓了一会儿鱼,毫无收获。因为鱼上钩时,我故意不拉线,不让那个摩尔人看见。我对他说:“这不是办法,这样下去,我们没法和主人交待,还得划远一些。”他没想到这有什么蹊跷,点头同意,把船头帆扯起。我稳住舵,又把船驶出一海里远,然后停下来好像准备钓鱼。我把舵交给那孩子,走到摩尔人旁边,伪装在他身后弯腰找东西,突然拦腰抱住他,掀入大海。他一眨眼就钻出水面,在水中他活像个软木塞。他朝我嚷嚷着,求我把他拉上来,还发誓愿意随我走遍海角天涯。风力很小,我的船走得很慢,他游得飞快,一会儿就赶了上来。我从舱里拿起一支鸟枪,对准他说,我不想伤害他,如果他老老实实,以后也不会伤害他。“你游得不错,完全能到岸边,现在没风,你只管往岸边游,我不开枪,但你要是靠近船,我就打穿你的脑袋,我不获自由决不罢休。”他只好转身向岸边游去,我知道他毫不费力就可以到岸边,因为他是个游泳能手。
        我本想带上那个摩尔人,溺死那孩子,但我实在不敢冒险。他走后,我转身对叫休瑞的孩子说:“休瑞,你要是对我忠心,我决不亏待你,要是你胆敢背叛我(那就是如果你不向穆罕默德和他父亲的胡子发誓效忠我的话),我也把你抛进海里。”孩子朝我粲然一笑,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我没办法不相信他,他发誓向我效忠,愿跟我走遍天涯海角。
        在水中的摩尔人还能看得见我时,我逆风径直朝海里驶去,他们会认为我去直布罗陀海峡,的确,任何有点头脑的人都会这么做。谁会想到我在向南走,走到真正的野蛮之地,那里的黑人部落肯定会划着独木舟围上来,把我们干掉;并且那里的海岸也是不能上的,否则我们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成为残忍生番的佳肴。
        夜幕降临,我改变航程,直接往南偏东方向行驶,又往东拐了一点,这样我就能贴着海岸走,沿途一路顺风,海面平静如镜,相信第二天下午三点到达陆地时,我已在离萨利150英里之外,远远超过摩洛哥帝国的地界或其他王国的边境,因为我们一个人影都没见到。
        我怕遇到摩尔人,怕落在他们手里,一路上不敢停留,不敢上岸或抛锚停泊。在徐徐吹来的海风中顺风行驶了五天,随后风向变成南风,我相信如果有船追我,现在八成已经放弃了,所以我斗胆向岸边驶去,在一条小河口抛锚。身处异地,等待着我的是什么,我一概不知,更不用说这地方处于什么纬度,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疆土,这又是一条什么样的河。我没见到一个人,也巴不得如此。我最需要的莫过于淡水。我们黄昏来到这条小河,决定天一黑就游上岸去勘查。谁知沉沉黑夜里,只听到一些不知名的野兽的连连吼声,长啸不断,令人毛骨悚然,把那个小男孩吓得半死。他哀求我天亮前上岸。
        “休瑞,”我说,“我不上岸,但白天我可能会遇到人,这些人对我们不会比那些狮子好。”
        “那我们就给他们一子弹枪,”休瑞笑嘻嘻地说,“吓跑他们。”
        休瑞在我们奴隶中一直说着这种蹩脚英语。不管怎么说,看到小家伙转忧为喜,我还是挺欣慰的。我给了他一点酒喝(从我们主人的酒箱里),让他振作起来。休瑞的忠告没错,我决定听从他的意见。我们下了小锚,静静地躺了一晚上,我说静静地是因为我们一点没睡,有那么两三个小时我们看到许多叫不出名的庞大的动物来到海边,跳进水里,打滚、洗澡、纳凉。它们发出的慑人心魄的吼声和嘶叫声,我这辈子也没听过。
        休瑞吓得瑟瑟发抖,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更叫我们心惊肉跳的是听到一只猛兽向我们船边游过来,我们看不见它,但凭它的喘气声能判断是一头狰狞可怖、凶猛无比的野兽。休瑞说是一只狮子,或者真是一只狮子也未可知。可怜的小家伙哀求我起锚开溜。
        “不,”我说,“休瑞,我们可以在锚链上拴上浮筒,把链子放长,将船再往海里挪一挪,它们跟不了那么远。”
        我刚说完,发现那个不知是什么的动物离我们只有两桨距离了,着实吓了我一跳,我迅速钻进船舱,抓起枪向它开了一枪,它嗥的一声转身往岸边游去。
        简直无法形容枪声引起的来自崖顶和内陆的嗥叫,我有理由相信这些野兽以前从未听过枪声。看样子夜里登陆是不现实的,但白天上岸也成问题,落在生番手中和落人虎爪、狮爪一样糟糕,至少这两方面我们都得提防。
        不管怎么说,我非得上岸取淡水不可,因为舱里已是滴水不剩。问题是何时去,到什么地方去弄,休瑞说如果我让他带一个瓦罐上岸,他会带水回来。我问他为什么他去,而不是我去,小家伙回答得那么真切,让我欢喜不已。他说:“野人来了,吃了我,你走掉。”“好吧,休瑞,”我说,“我们一起去,遇到野人我们就杀掉他们,我们俩谁也不能给他们吃掉。”我给休瑞吃了一块面包干,从我先前提到的主人酒箱里弄出一点酒给他,然后我们把船拖到靠岸最近的地方,凫水上岸,我们手里除了两只水罐和武器外什么都没带。
        我不敢离船太远,害怕小河里钻出野人的独木舟,小家伙看离这儿一英里外的内陆有块低洼地,便慢悠悠地荡过去,不一会儿,我见他朝我跑过来。我寻思有生番正追他或是受了野兽的惊吓,赶忙跑上去搭救他。等我跑近才发现他肩上扛着东西,那是他打的的猎物,野兔之类的,但颜色不同,腿也长一些。我们高兴极了一顿鲜美的肉肴等着我们呢。小休瑞还带来了一个特大喜讯,他找到了淡水,没有看到野人。后来我们发现不必为此劳心费力地找水源,小河上游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只要潮水一退,水就变淡了我们灌满水,饱餐了一顿打来的野兔,准备上路。这一带我们没有见到人的踪迹。
        我过去来过这一带海岸,很清楚加纳利群岛和佛得角群岛就在不远处。但没有仪器测定我们现在的纬度,也不能准确地知道——至少不记得那些群岛的纬度,不知道上哪儿去找它们,什么时候该深入海洋寻觅。如果有其纬度位置,我定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这些岛屿。不过,我希望沿着这一带海岸走,直到找到英国人的贸易区,他们进行贸易的地方必定有船,这些船就能搭救我们,带我们离开。
        做最好的打算,我所处的位置介乎于摩洛哥帝国和黑人部落之间,除了野兽之外荒无人烟。黑人因害怕摩尔人放弃了这块地方,迁往南方,摩尔人认为这儿土地贫瘠,不适合居住,双方都摒弃这里还因为狮子、老虎、豹子和其他猛兽麇集于此,摩尔人只将其作为狩猎场,一出动就是两三千人,浩浩荡荡像支军队。的确,沿着百余英里长的海岸线,白天我们只看见一片茫茫的荒野,夜晚只听到猛兽的咆哮。
        白天.有一两次我觉得看见了加纳利群岛上泰尼利夫山的山顶,我铆足劲冒险前往,但两次都被逆风推回来。再说,我的小船经不起大海巨浪的冲击,我决定坚持第一个方案,沿海岸线行驶。
        我们离开取水地后,有好几次不得不上岸寻找淡水。尤其是一个清晨,我们在一小块高地旁抛锚。开始涨潮了,我们躺在船上静静地等着潮水把船推到岸边。休瑞的眼睛比我尖,他轻声告诉我,我们最好离岸远一些。“因为,”他说,“看,小山包那儿躺着一个可怕的怪物,正睡大觉呢。”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真有一个可怕的怪物。那是巨大的狮子,躺在岸边一处小山投下的阴影中。
        “休瑞,”我说,“你上岸去把他宰了。”
        休瑞吓了一跳,“我杀?他一嘴吃了我。”
        他的意思是一口吃了他,我不再多说什么,命他保持安静,拿出最大一号枪,装满火药和两颗子弹,又给另一支装上两颗子弹,再往第三支枪里装上五粒小型子弹。我端起第一杆枪瞄准好,打算一枪击中狮子的脑袋。不料它恰好用腿挡着鼻子睡,子弹射进它的膝盖,打断了骨头。它吼叫了一声站立起来,发现腿已断了,扑通一下又摔倒了,随后它用三条腿撑起身体,发出我从未听到过的惊心动魄的狂啸。我吃惊自己为什么没打中它的头,我得意地看着它倒下,挣扎着发出低低的呻吟。休瑞一下子来精神了,求我让他上岸去。“去吧,”我说。小家伙跳进水里,一只手拿着一杆小型枪,用另一只手划到岸边,凑近那只狮子,把枪对准它的耳朵,”砰”地射进了它的头部,打死了它。
        这纯粹是游戏,不是猎取食物,我很后悔把三份火药和子弹浪费到一无用处的动物身上。但休瑞说他可以取一些肉来。船上问我要斧头。
        “干什么用,休瑞?”我问道。
        “我砍掉它的脑袋,”他说。但休瑞砍不下脑袋,便砍下一只脚带回来,那只脚大得惊人。
        我寻思或许狮子皮有点用处,打算尽可能地把皮剥下来。我和休瑞一块儿干,他比我能干多了,我根本不懂从何处下手。我们干了整整一天,最后剥下这张皮,我们把它摊在舱室顶,两天功夫就晒干了。后来这张皮被我当褥子垫在身下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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