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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谁是强盗
        距离凌云从暴风城出发整整两个星期。

        这一路上,无数的强盗改邪归正,领主大人带领的队伍倒好像是融入了当地的特别风情中。春天绿色的大荒原中隐约已经可见远处雄伟的琅玛雪山山脉,云雾缭绕的洁白雪山犹如仙境一般,此时的领主大人也在新任领主夫人的帮助下,将自己的形象改变了不少。

        凌云自打失了仙灵力之后,好像已经完全融入了自己这个新身份里,对于领主的身份是丝毫不浪费——暗精灵小队领头的卡夏就被他花言巧语的给办了。

        不单单如此,为了消磨一路上无聊的日子,他还开发出了一种新游戏——砸地鼠,玩法跟打地鼠差不太远。那些整天跟在队伍后面的强盗在老流氓的眼里和活把子无差,它们三三两两的吊在车尾的时候,只要一露面,迎来的铁定就是一把劣质宝石剑和一阵嘿嘿的笑声。

        在无聊的旅途中这无疑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最开始是凌云一个人干,后来就连两个喽罗和暗精灵小队们也投入到了这项新游戏中。领主大人也从最开始佩服这些强盗的耐心开始慢慢变的焦躁起来,整天骂骂咧咧的说这些强盗不敬业。

        凌云胜在力气大,要说到反应神经,他离长期从事暗杀潜行的暗精灵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自从暗精灵美女们投入到这项运动中之后,吊车尾的强盗数量锐减——美女们不仅仅只用匕首,她们还背着角弓呢。

        开始的时候领主大人碍着面子不好意思下命令,憋着劲的跟这些暗精美女们比射强盗的数量,也许是双拳难敌四手,也许是她们全部使用弓箭而领主大人还停留在手射的原始阶段,不到三轮比试之后领主大人拉下了脸皮,严禁在这项比赛中使用弓箭。

        虽然暗精灵们不使用弓箭,但情况并没有太多的好转。每当一个强盗露头的时候,第一波犹如雨点一般的锋利匕首组成的袭击阵肯定是先到的。

        最后,领主大人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运动,整天瞪着两只眼睛寻找其他好玩的东西。所谓的乐天派是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被打败的。

        这一天,在麒麟大车上巨大的包袱上面,凌云正舒服的躺在卡夏的大腿上面,对着天空发呆。

        “在想什么?”卡夏看着凌云线条坚硬的脸庞,有点发痴。

        “没什么,你的部下一点面子都不给我。”凌云撇了撇嘴,一脸不乐意的说道:“我在寻找一个新的玩法,好不容易冒个头都让你们给射没了,我这憋的慌呢!”

        卡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实在看不懂这个有时候睿智得可怕,有时候流氓的近乎无赖,有时候又像个孩子一般的男人。

        卡夏在人类国都呆了整整十年,跟过的领主不可谓不多,其中刚硬正直的也有不少,可却从来没有一个让她觉得如此自然。虽然现在这个男人正以四仰八叉的姿态躺在自己的大腿上,可她硬是觉得这没什么不应该,甚至本来就应该是这样。

        “你笑什么?”凌云抬起头看着卡夏漂亮的脸蛋,不满的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卡夏笑着摇了摇头,“那你找到什么新玩意了吗?”

        猛然间,一阵尖锐急促的哨声传了过来。

        还没等领主大人回答,走在队伍前面的暗精灵就发出了示警的信号,凌云双手朝下一撑,整个身体猛然立了起来,站在高高的包袱堆上朝四周打量。

        就在车队的前方,几个身高超过两米,穿着稀稀拉拉的布条的丑陋生物挥舞着手里的巨大木棒,陡然之间就从高高的草窠里冲了出来,看起来肥硕的身躯速度并不慢,还没等第三声哨声响起,这些丑陋的家伙们已经冲到了车队前。

        体型最大的一个家伙手提一根石头一般的巨大棒子,和那些提木棍的家伙明显处于不同档次。它的速度也是最快的一个——在凌云还没跳下车之前,它已经冲到了车队前面,对着拉车的火麒麟当头就一闷棍,打得火麒麟一个重心不稳,前爪直接趴在了地上。

        坐在车前的雪儿一个重心不稳,直楞楞的摔了下去。

        这两天雪儿的状态跟火麒麟一个样,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及其委顿。这下从车上掉下来倒是把她给摔醒了——小牧师看者眼前忽然冲出这么个几乎一丝不挂的丑陋恐怖家伙来,顿时都花容变色了。

        “食人魔!”卡夏皱了皱漂亮的眉毛。

        凌云眯着眼睛从芥子空间里翻出了所有还没有消耗的劣质宝石剑,在大包袱上一一排开。身为领主大人,他现在已经不需要亲自动手了,两个御用喽罗已经先他一步冲了上去。

        食人魔一族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残忍血腥、强壮并且头脑简单。长年居住在野外,以洞穴为家结成各个部落。在第一二次全面战争期间他们曾经是兽人的盟军,后来兽人集团落败,无利可图的他们也同兽人分道扬镳。

        食人魔一族最喜欢的就是美女,这个爱好如同他们嗜杀的名声一般远扬,这流畅的二位一体动作将他们的本性淋漓尽致的发挥了出来。

        食人魔是巨大、丑恶、贪婪的生物,他们与其他怪物一起捕食弱者,总是靠暴力来解决。如果说普通的农民强盗毫无杀伤力,那么这些食人魔就不同了——荒原上的食人魔尤其野蛮,并且拥有“狂暴”的能力。食人魔经常多数聚在一起,对冒险者来说,取胜希望在于更多的智慧。

        这些天性邪恶的生物是广义上地精类生物的一支,他们既懒惰又凶暴——也是一种群居性生物,对外部自然环境适应力较强,会出现在各种陆地、水域、地下洞穴,为了掠食的方便,通常会住在目标受害生物聚落附近,因而是常见又危险的敌人。

        最臭名昭著的要算他们的做派——食人魔是杂食性的,最喜欢吃人、精灵、矮人的肉。以上几个种族成为他们的俘虏之后生还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十。

        一个标准食人魔部落有二十名雄性,十名雌性,不要因其四肢发达的外形就以为他们是头脑简单的傻瓜。他们以掠夺和偷窃为生,惯用的作战模式就是伏击和突袭。在近身肉搏之前他们也懂得先用远程武器攻击。这个种族同样有萨满巫师的存在,会的是些占卜、治疗、防护类的简单魔法。

        一般来说超过十人的队伍就会出现一个头目。这个种族惯用粗大的木棒,也用长矛,雌性的攻击力较雄性弱,未成年的食人魔攻击模式与地精相同。

        看样子这群食人魔应该是已经进化出了智慧,而且这种智慧还不算低,非常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一根百十斤重的大石棒夹杂着恶猛的风声朝凌云对直砸了过去。同时一双大手在小牧师身上四处乱摸,将一身洁白的牧师袍摸得肮脏无比。

        按他的估计,这个车队的人除了坐在车顶的那个男人之外,其他人应该是很好欺负的——带着如此之多的女眷,前面两个一高一矮看上去像昨天晚上纵欲过度的男人以及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女人,就差在自己脑袋上写上“我是肥肉”几个大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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