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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小李!”

黄雾生伸手摇了摇正在发呆的李苏白。此时的他们正站在一间平房的窗前,十几个或便装或正装的警察在房间里忙碌着;这间平房属于城郊的一个小村庄,一条铁路横穿村庄,从这里的肮脏环境以及民房的简单结构来看,这个村庄并不富裕,平房一间挨着一间,紧凑且拥挤。就在警察忙碌的房间里刚刚发生了命案,或者说刚刚有人报警说发生了命案更加贴切一些。

黄雾生市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四十一岁,算是个老队长了,或许是因为太劳累,他的脑袋已经开始秃顶,只剩下两边一圈还在坚守着岗位;局里的人都喜欢背地里叫他黄秃,这个外号他也听说过,倒不是很介意,只要不当着他的面这样叫他就可以了,堂堂的刑警队长还是应该有些威严的。

眼下的这件案子在黄雾生看来还是蛮简单的:死者为中国籍男子,三十五岁,身高一米六八,死因是脑部遭到硬物重击,而凶器就是放在房门斜上方的一个木架子上的那些花盆中的其中一部分。从表面上来看,黄雾生觉得这很像一起意外事故,死者在开门时用力过猛震落了房门斜上方架子上的花盆,正好砸到了刚刚走进房间的死者的脑袋上。因为据报警的邻居说,当时死者回家后并没有什么人走进死者的房间,死者的妻子也还没有上班,死者家里除了死者并没有其他人,这一点,别的邻居也都证实了。因为这里的房子挨的都很近,谁家来个客人什么的,一般是瞒不过邻居的眼睛的。

虽然在心里认为这是一件单纯的意外事故,但是黄雾生还是想问问自己的副手李苏白的看法,但是当他转头看向李苏白的时候却发现李苏白从刚才村里过火车发出鸣笛声时就开始发呆,他站在一边等了一会儿,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副手是很有能力的,二十八岁就做到了刑警副队长的职务,而且这几年因为自己年龄大了,脑子早已跟不上趟了,所以这几年他还是蛮依赖这个晚辈的。此时李苏白发呆的样子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打扰的好。但是在他等了二十分钟后,发现李苏白还是呆呆的样子,这才忍不住伸手摇了摇李苏白。

“嗯?”李苏白从被火车拉回到二十年前的回忆中醒过来,看见黄队长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一时还没反应过来,随口问到,“怎么了?黄队!”

“你没事儿吧?脸色儿跟吃了屎似的,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黄雾生虽然年龄不小但还是经常喜欢和晚辈们时不时地贫两句,“你小子是不是晚上太劳累了?虽然年轻人精力旺盛,但也不能可劲儿的造啊!小心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力不从心了。”

听到黄雾生腆着啤酒肚像个泼皮一样嬉皮笑脸的跟自己贫嘴,李苏白在心里苦笑着摇了摇头,“行啦!黄秃,你丫就不能消停会儿?这是犯罪现场,要严肃,知道吗?”在整个局里,也只有李苏白敢当面称呼黄雾生的外号,黄雾生也只容忍这个年轻人的不敬,这是一种微妙的往年交之间的默契。

“行行行!你小子就会没大没小的,小心我把你调去交通队巡街。”黄雾生为了面子小声恐吓了依据,随即正了正色,指着尸体所躺的地方说道,“我觉得是意外,你怎么看?”玩笑归玩笑,正经工作时,黄雾生还是会严肃一点的,毕竟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容不得半点玩笑。

“意外?”李苏白笑着看看黄雾生,“怎么会?这是绝对的谋杀,不过,现在我还没有证据,具体的细节,我还要想一想,等会儿我找到了证据,再告诉你为什么。”

说完,李苏白就走向尸体所在的门口,蹲下身子开始在门框边上检查起来。 

李苏白戴上手套轻轻拨开死者头上被血液黏在一起的头发仔细看了看,又抬了抬死者的身体,发现死者身下压着一枚弯曲的钉子,钉子已经生锈,在弯曲处却有几条锈迹被磨掉的痕迹,像是有绳子之类的东西曾经缠绕在上面。看完尸体李苏白又再次站起身在门框边上仔细的检查起来。五分钟后,李苏白面色凝重的抬起头看向门的斜上方那个放花盆的木头架子。 


其实在他对黄雾生说这是一件谋杀案而非意外的时候他并没有把握,仅仅是直觉而已,摆放花盆的架子距地面大概两米半左右,死者身高一米六八,从木架子到死者的头顶最多有一米的差距,花盆虽然很重,但是仅仅一米的差距,在花盆不受外力的情况下应该是不足以致命的,如果有外力的话,那么这就很明显不是意外了。在看到钉子的时候,李苏白以为这是一个不是很复杂的机关类的杀人事件:在钉子上绑上绳子,然后把绳子绕到花盆的后面,并缠在一个类似小木棒的足以把花盆推下的物体上,然后再把绳子穿过窗户,并在根部绑上一块石头,最后把钉子别在门框里;这样在死者打开门的一瞬间,门框的空隙变大,钉子由于绳子另外一端的石头承重,而被拉出去,在绳子经过花盆后面的那个类似木棒的物体时,因为剧烈的晃动,促使花盆落下砸中死者的头部,导致死者的死亡.可是这样解释的话,钉子也应该被带出去了啊!怎么会留在尸体的身下?如果是因为绳子的断裂,那么在钉子上也应该有绳子的残留啊!为什么钉子上只有痕迹却没有绳子呢?如果犯罪现场没有被破坏的话,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死者在花盆掉落之前就已经死亡了。 


看完除了花盆以外什么都没有的木架子,李苏白再次来到一开始与黄雾生一起站立的窗前,一把推开没有上锁的窗户,身子探出去看着窗外的地面,因为这间房子后面不远就是铁路,所以房屋后面没有什么住户。外面窗子下面的地面是颜色有些发灰的土地,在地面上有几枚鞋印,据李苏白目测来看,这几枚鞋印大概是属于一双44码的脚,脚的主人身高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间,体重大约五十五公斤左右,是一个很瘦弱的人。勘查过的警员已经证实这几枚鞋印是属于死者的,除此之外,窗外就再也没有什么了,那块李苏白想象出来的石头或类似的重物以及绳子都没有出现。就在李苏白准备探回身子返回室内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几枚鞋印的中间部分显得比周围要深一点,而据他刚才察看死者的尸体的回忆,死者的脚确实是44码的,即使踩在比较松软的土地上,也不应该出现现在的这种情况,这样看来,这几枚鞋印是属于凶手的,而且凶手的脚明显要比死者小,按这种情况思考的话,那就可以推断是死者在回家的时候被一直潜伏在家里的凶手用花盆袭击脑部而死,然后凶手再穿上死者的鞋从窗外逃跑。这样虽然完全可以解释得开,但是李苏白心里还是没有一点的轻松,因为那枚死者身下的钉子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他还不知道,这枚钉子不可能与这件案子无关,这一点从钉子上的那些磨掉锈迹的绳子痕迹就可以看出来。 


“黄队,”李苏白从窗外探回身子看着黄雾生,因为有其他的同事在场,他不便于明目张胆的叫黄雾生的外号,虽然和队长是朋友,但这点面子还是应该给对方留的。“报案的人在哪里?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噢!好的。那个人就在外面。”看到李苏白的样子,黄雾生知道这个手下又发现了什么,对于这个思维敏捷的副手,黄雾生一直都是很满意的,所以无论在工作上和生活上总是为其提供最大的方便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可以忽略掉一些可有可无的规章制度。 


李苏白径直走到房门外,外面的阳光让他的眼睛一下子适应不过来,他举起右手搭在眉头上,眯着眼睛开始上下打量门外那个报案人。报案人名叫刘二狗,三十五岁,单身,头发不是很长但是非常的蓬乱,细小的眼睛滴溜溜乱转,散发着猥亵的光芒,眼角还带有一些已经变干变黄的眼屎,整个身子瘦的像一节竹竿。这副样子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会让人讨厌的,但是李苏白却没有在意,在他的心里很少有美丑之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以貌取人,因为他比以貌取人还要过分一点,不管什么人,在他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心里都会习惯性的先把对方摆在自己讨厌的位置上,即使对方是一个正在搀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好心人。曾经有个女人说他这是把自己封闭了,说他是因为受到了伤害,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封闭在心门之外;他不置可否,这些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毕竟自己现在的生活让自己很满意,朋友不多,但是都是交心的;工作很忙,却让自己充实;生活孤单,却让自己更加的清醒。他很喜欢这个样子,或许在将来他会改变,但是现在对他来说还不到时候。 


刘二狗是死者的邻居,对于他为什么会报警,这一点李苏白是很了解的,对于一个猥亵的农村穷单身汉来说,偷窥或许就是生活的唯一乐趣了。据他先前的报警口供说,当时他正在自己的床上躺着抽烟,自己的房门是开着的,大概在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他看到死者经过自己的门前,在死者进入房门之后,刘二狗就听到了一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不过他并没有在意,他穿上衣服,脑子里想的是趁死者的妻子不在家,去死者家蹭点东西吃,可就在他穿好衣服来到死者的门前时,就看到死者头上带着血趴在地上,然后他就跑到离家不远的小卖店用公用电话报了警。对于这些李苏白并没有什么异议,他来找刘二狗只是想问的再详细一些。 


“刘二狗,”适应了户外光线的李苏白摘下手套随手塞进了衣兜,掏出一支烟递给刘二狗,并给自己也点上一支,点完烟后才看到刘二狗正笑着看着自己手里的打火机,那表情很明显是说,他没有打火机。李苏白也笑了笑,伸手打着火机一边给刘二狗点烟一边问到,“你见到死者回来时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刘二狗媚笑着双手盖着打火机的火苗把嘴凑上去点着了香烟,由于是很久都没抽过得好烟,第一口不免抽的狠了一点,呛得他不停的咳嗽,李苏白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弯腰咳嗽得眼泪鼻涕口水一起往外流并由于他身体的剧烈晃动而甩得脸上身上都是黏黏的透明液体的刘二狗,仿佛这一幅有些肮脏的画面完全与他无关似的。而在刘二狗身边一直在准备着记录些什么的小蕾可就受不了了,不但转过身去,还用拿笔的右手捂住嘴巴,就好像马上就要吐出来一样。 


两分钟后,李苏白掏出一张纸巾递给已经停止咳嗽的刘二狗,并看着他擦干净自己的脸,才再次问到,“你见到死者回来的时候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嗯……”刘二狗继续抽着因为刚才剧烈的咳嗽而变得弯曲的香烟,闭上眼睛想了想回答道,“是一件黑色的高领夹克,黑色的裤子,还带着一顶鸭舌帽,帽沿很低,我都看不到他的脸。” 


“噢?”虽然这些李苏白早已料到,毕竟在刚才看到那些鞋印的时候,他再次你已经把所有的可能都考虑到了,刘二狗所说的自然也在他的想象之中,但是想象归想象,它还是需要得到别人的证实的。“既然你看不到他的脸,为什么能确定那就是死者呢?” 


“我当然能啦!跟他做了几年的邻居了,他的身影我还看不出来么?而且他的左脚还有点瘸,这些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地,不会错的。”刘二狗小心的抽着烟,刚才的剧烈咳嗽让他一天没有吃东西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得难受,他盼望着报警能有奖励,即使没有,能吃到一顿好饭也可以啊! 


“那死者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死者的妻子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在他们离开到死者回来的这段时间,有没有其他人来过?” 


“他老婆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道,因为那会儿我还没起床呢!大脸是在中午十一点出门的,那会儿我刚起床,所以看得很清楚。那段时间也没有什么人来过。” 


“那你怎么确定死者走后家里就没有其他人了呢?”李苏白知道刘二狗口中的大脸就是死者,所以也没有多问。 


“这个……”显然刘二狗没有料到眼前的年轻警官会这么问,口气开始躲躲闪闪,一双小眼睛也开始滴溜溜的转起来,“这个……” 


“你最好说实话,否则这件案子你脱不了干系。”李苏白当然看出了刘二狗的犹豫,对付这种龌龊的小人,恐吓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我说,我说。”听到眼前的警察要给自己栽赃,刘二狗当然不敢怠慢,马上就软了下来,“大脸走后,我……我曾经想过偷偷去他家里弄点……弄点吃的,可是我不敢撬他家的锁,窗户也打不开,因为大脸也没什么工作,我怕他很快就回来,所以也没做什么就回自己家了。从门缝里和窗户我看里面根本就没人。政府,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有半句谎言,天大雷劈。”刘二狗一边发誓还一边直了直弯曲瘦弱的身体,把夹着烟的左手向空中举了举。 


刘二狗的这一连串本没什么却被他做得很滑稽动作让一直做记录的小蕾忍不住捂着嘴噗嗤一笑,听到笑声,李苏白微笑着瞪了小蕾一眼,见到小蕾吐了吐舌头继续专心纪录。李苏白继续问道,“弄点吃的?呵呵!就算是吧!”在命案前面,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李苏白并不打算深究,“死者出门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穿的是同一身衣服吗?” 


“是的。是的。”见眼前的警察并不打算追究自己的行为,刘二狗连忙回答着。 


“好的。你先回家吧!哪儿都不要去,有事请随时叫你。”李苏白对刘二狗摆了摆手,转身又对自己的助手小蕾说到,“死者的妻子通知了吗?怎么还没到?” 


“通知了,这会儿也应该到了吧!”小蕾掀开左手的袖子看了看手表回答道。 


刘二狗看到两位警官都不打算再理自己,知道自己想要的奖励肯定泡汤了,不过想想人家都不追究自己的偷盗行为,所以也不敢再多说什么,看看手里抽了一半的香烟,转身向自己的房门走去,边走边用力抽了一口,然后用拇指和食指在烟头上用力一掐,燃烧的烟头随即掉落在地上,紧接着他把剩下的半根香烟揣进了衣兜,开门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时候李苏白仿佛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看了看刘二狗渐渐关上的房门,嘴唇张了张,什么都没说。

就在这时,又一辆火车从村里呼啸而过,虽然在进村之前速度早已减慢,但那种噪音依然让李苏白感觉到不安。他抬头看了看昏黄的天空,又低头看了看手里已经燃尽的烟蒂,随手扔到地上,若有所思的眼神盯着泥土里的烟头看了一会儿,最后仿佛下了什么决心似的抬头看着身边一直在等他下文的小蕾说道。

“小蕾,待会儿让黄队送你回家吧!我有点事儿先走了,死者的的妻子回来后,你知道应该问些什么。”说完,也不等小蕾回答,就转身头也不回的向自己的汽车走去。

刘小蕾对于李苏白的吩咐好像有什么不满,但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即将钻进车里的李苏白噘着嘴眨了眨眼睛。

春秋这样的季节总是显得不伦不类的,说热不热,说冷不冷,凉的时候像冬天,热的时候蚊子苍蝇又满天飞,对于这两个集中了夏冬两季所有缺点的季节,李苏白从小就不喜欢,他钻进车里,把所有车窗都关上,把外面还有些闷热的空气隔绝,然后随手打开空调,尽管车辆在行驶中,这个季节开着车窗的话会更舒服一些。

对于刚刚那件案子本身,李苏白并没有太多的感触,甚至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来办这件案子;甚至他想散手不管了;这是他当警察的几年来第一次有这种消极的懒惰心理,他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也或许他清楚,不过他不愿意去考虑到底为什么。不管是多么坚强的人,心里都会有一根脆弱的丝线,尽管隐藏的很深,但只要被触动到,疼痛就会像水中的涟漪一样缓缓的荡开来去,绵延不断。这种疼痛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即使表达出来也不会有人理解,有时候它来的是那么的不可理喻,但不管你怎么想,它总是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和你打招呼。那辆火车勾起的回忆,李苏白觉得自己好像早已遗忘,在想起的那一刻,心里就像是被一桶水一下子就装满了,速度快得让他都没有时间去做思想准备。像一个几十年没有联系的老朋友突然来到你的面前,在你经过几分钟的努力回忆终于想起这是儿时的青梅竹马并充满欣喜的张开双臂想去拥抱时,却发现对方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而刀尖已经刺入了你的胸膛,这种疼痛和衣服上慢慢蔓延开来的血液一样,先是一凉,然后心里突然觉得少了什么,接下来疼痛才会一点一点地通过神经传到你的大脑,然后大脑才会告诉你:“嗨!哥们儿!疼!”关于那段记忆,李苏白一直是采取暧昧的回避态度的,他很想真正的去忘掉他,但他又不舍得完全忘记,确切地说,是害怕完全忘记;当然,也害怕想起。

红灯亮了,李苏白慢慢地停下车,拉出车内的烟灰缸,掏出烟点上,在掏烟盒的时候,手不经意间碰到了从案发现场带出的那枚钉子,钉子已经彻底的检查过了,上面没有一丝的犯罪痕迹,所以李苏白也不用小心的戴手套什么的,而且,他也隐隐的感觉到,这枚钉子就好像是凶手特意留下来的,钉子上面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李苏白却认为这枚钉子是关键,因此在离开时随手就装进了衣兜。在掏烟时不经意碰触的那一下,让李苏白的心突然一紧,不是想到了案子中的什么,而是因为这个让他敏感的小东西是他最不愿意想起却又最不愿意忘记的回忆。

红灯熄灭,黄灯亮起,黄灯熄灭,绿灯亮起。李苏白放下手刹,挂挡踩油门,车子满满的加速向城市中心驶去。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或许还没有,但这对城市来说都是一样的,尽管车窗外还可以看得很清楚,但路灯和广告牌,该亮的已经陆续亮起了,其中最亮的一个广告牌是一个公益性的广告,内容是“节约能源”。时值下班高峰期,李苏白从环路上下来,准备找一条虽然远但相对车流量的道路,就在他猛打方向盘准备拐弯驶上辅路的时候,前面一辆在路边停下的黑色奔驰引起了他的注意,奔驰的车门已经打开,一个穿西装的影子已经准备下车了,当下李苏白也没有多想,随手把警车专用的警灯拿出来放在车顶,但他没有打开警报器,右脚一踏油门,车子就来到了奔驰后面。李苏白走下车,关好车门快步来到已经下车的奔驰车车主的后面。

“先生,对不起!这里不允许停车!”

“什么?”奔驰车的车主显然觉得后面传来的声音有点不可思议,可就在他转过身回头时,却看见一张笑眯眯的脸;顿时,他也满脸堆笑的哈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走。”一边说还一边打开了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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